现将市律师协会组织代表团赴日本交流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参团人员姓名、单位、职务
团长:
季诺,男,1970年6月17日出生于湖南,籍贯湖南,中共党员,身份证号码:430626197006170018,硕士研究生学历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曾于2019年因私赴新加坡交流,2019年因私赴波兰参会,2020年因私赴香港参会。
团员:
朱林海,男,1971年4月22日出生于上海,籍贯上海,中共党员,身份证号码:310105197104224618,硕士研究生学历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曾于2017年因公赴印度交流,2019年因私赴新加坡交流,因私赴美国调研,因私赴新加坡参会。
黄宁宁,男,1974年5月22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,籍贯浙江省平湖县,民建会员,身份证号码:330102197405221511,硕士研究生学历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外事委员会主任、国浩律师(上海)事务所合伙人。曾于2019年因公赴台湾参访,2019年因私赴美国调研。
游闽键,男,1974年06月24日出生于福建南平,籍贯福建,无党派人士,身份证号码:352128197406240035,本科学历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曾于2015年因公赴法国考察交流,2017年因私赴英国考察交流。
李向农,男,1969年12月18日出生于江西,籍贯江西,中共党员,身份证号码:310105196912180030,硕士研究生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主任。曾于2016年因私赴新西兰、澳大利亚考察交流。
团员兼翻译:
陈青东,男,1968年10月2日出生于浙江省苍南县,籍贯浙江省苍南县,无党派人士,身份证号码:31010519681002001x,硕士研究生学历,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外事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。无因公出国(境)经历。本次出访拟担任团组翻译。
二、出访国家、任务、日程安排、往返路线
出访国家:日本
任务:此次应日本大阪律师协会的邀请,赴日本交流。旨在加强两地律师协会之间的联系,交流两地协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合作计划等,促进上海与大阪及东京律师的业务合作,提升上海律师行业的国际化水平。
日程安排:
时间 | 具体日程安排 |
3月28日 (周二) |
从上海乘机到大阪 ho1337 浦东t2 - 关西t1 |
3月29日 (周三) |
上午拜会协力律师事务所大阪分所 |
上午拜会大江桥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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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拜会大阪律师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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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0日 (周四) |
上午拜会森・滨田松本律师事务所 |
下午拜会长岛・大野・常松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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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拜会西村朝日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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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拜会安德森·毛利·友常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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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 (周五) |
上午拜会tmi律师事务所 |
下午及晚上参加锦天城东京分所成立仪式及相关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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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 (周六) |
东京乘机返回上海 jl085 东京羽田-上海浦东 |
三、邀请函及翻译件、邀请单位情况介绍
(一)邀请函
(二)翻译件
2023年 2月16日
上海市律师协会
季诺 会长
大阪律师协会
福田健次 会长
邀请函
上海市于1974年和1980年分别与大阪市和大阪府结为友好城市,在此后的40多年间,两个城市在经济、文化方面保持着紧密的联系。
近年来,受新型冠状疫情感染扩大的影响,一直难以与海外律师协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,但目前出入境相关政策已缓和,有着紧密联系的两座城市的律师协会间开展交流、交换意见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因此,本协会特此邀请以上海市律师协会季诺会长为团长的访问团6人,于以下日期举行交流会。
交流会目的: 就两协会近年来的工作重心、与海外律师协会的交流、今后的主要活动计划等交换意见
交流会日期: 2023年3月29日(周三)下午5点
交流会地点: 大阪律师会馆
大阪市北区西天满1-12-5(邮编:530-0047)
访问团成员: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季诺
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朱林海
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外事委员会主任 黄宁宁
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陈青东
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 李向农
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 游闽键
(三)邀请单位情况介绍
1.大阪律师协会的沿革
在1880年5月(明治13年5月),以大阪工会代表的名义成立了一个工会。 同年6月,选出首任会长。1891年5月,随着前律师法的制定,大阪工会代表被废除,成立了大阪地方法院附属律师协会。1923年5月更名为大阪律师协会(旧律师法时代),在1949年(昭和24年)9月实施现行律师法后,改为现在的大阪律师协会。
(1)律师协会的特色
大阪律师协会与其他经营者团体等不同之处在于:大阪律师协会不仅是单纯的一个律师同行的团体,而是针对打算从事律师执业的人,必须强制申请入会才可以从事律师业务的团体。
大阪律师协会是属于一种区别于国家、地方自治体等政府管理部门,被法律所承认的一种具备完整独立自治权的团体组织机构。
(2)大阪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
大阪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法第1条的宗旨,为了维护基本人权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活动。为此大阪律师协会设立了各种委员会,并以各委员会为中心进行各种各样的调查研究活动。
同时,为了充实和提供对市民的法律服务,设立了综合法律咨询中心、其他机关,进行各种法律咨询、受害者救济、律师介绍业务等活动。
另外,作为律师的自治团体,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从司法考试合格者、司法修习生(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的预备人员)的研修、律师注册登记的受理、律师会费的征收、以及对律师的惩戒、研修学习、信息服务或福利等全方位的律师支持活动。
2.大阪律师协会的概要
名称
大阪律师协会(英语名:osaka bar association)
所在地
大阪律师协会会馆
邮编:530-0047 大阪市北区西天满1-12-5
电话:0570-783-748(导航拨号盘)
会员数
律师:4944名
律师法人:234法人
外国特别会员:9名
(截至2023年2月1日)
会长
福田健次
四、经费来源、预算
该团组经费来源为协会会费,已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管理。
预算:
1、 全程机票(经济舱):17760元/人
2、 住宿费:3952元/人
3、 伙食费:2600元/人
4、 国外城市交通费:3832元/人
5、 公杂费:1300元/人
6、 保险费:280元/人
7、 签证费:800元/人
8、 其他费用:3899元/人
合计:34423元/人
备注:公务舱差价,13200元/人,单间房差:3038元/人,由参团人员自费承担。
团组成员季诺、朱林海和陈青东的参团费用由市律协外事相关经费全额承担;黄宁宁、游闽键和李向农的参团费用由市律协外事相关经费承担60%,参团人员自行承担40%。
公示时间为: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,可在公示期间反映。
上海市律师协会
2023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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